自从2011年7月颁布的皇家法令关于西班牙移民执行法推出之后,许多人都对家庭团聚的程序以及基本的要求都不太清楚。在华人圈内一直流传着不同的说法,但是大多数都不是正确的。所以呢,本期中信法税将会详细的为广大读者们普及关于《家庭团聚》的法律知识:
配偶团聚
根据新移民执行法的第53条第一章规定,所有在西班牙合法居住的移民都有权利申请团聚自己的配偶。在申请的时候,移民局会对申请人和被申请者的夫妻关系进行仔细的检查,目的就是避免一些假结婚。所以,想要申请配偶团聚的华人们,附上一份在国内进行过双认证,以及在西班牙外交部的结婚公证则是不可缺少的材料之一。
办理程序
办理配偶团聚的法律行政程序将分为两大环节:
第一个环节,由申请人在西班牙移民局递交申请配偶团聚的材料,然后等待审批结果。如果申请人顺利拿到移民局的批准信的话,则可继续进行办理下一个环节。
第二个环节,由申请人的配偶在国内向西班牙驻中国大使馆进行申请办理家庭团聚签证。当拿到签证之后,申请人的配偶有三个月的时间能入境西班牙,并且在入境后的一个月内,需要前往当地的警察局办理居留卡。
申请办理配偶团聚的基本条件
1.住房报告:
拥有一套适合居住的住房则是受理家庭团聚申请的关键之一。申请人需要在当地的大区政府或者市政府申请办理一份住房报告。在递交完申请后的30天之后,如果政府还没有受理的话,申请人只需前往自己住家附近的一家公证处,凭申请回执单即可让公证员代办一份住房报告,而且是完全具备法律效力的。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通常的情况下,假如在住家里登记了许多人的话,或者同居的人没有任何亲属关系的话,基本上会导致住房报告不符合要求。
2.经济条件:
拥有足够的经济条件来团聚自己的配偶则是受理家庭团聚申请的另一大条件。按照新移民法规定,如果申请人在西班牙是独自一人,并且想团聚自己的配偶的话,那么需要出示自己收入超过人均最低收入的1.5倍。这个证明可以是个人的工资单,或者税务局开出的个人所得税证明。
虽然法律上的经济标准是超过人均最低收入的1.5倍,按照目前的指数,是在800欧元左右,不过移民法允许审批家庭团聚的政府官员维持自己的一些标准来衡量申请者的经济条件。所以呢,即使你的工资收入高于800欧元,但是如果办理人员觉得你的经济条件不能保障自己配偶在西班牙生活的话,也有可能被拒绝。
受理时间
根据西班牙移民执行法规定,政府机构需要在一个半月之内给申请人开出批准信或者是拒绝信。但是,现实是不一样,通常的情况来讲,受理家庭团聚的期限往往都是超过法定的时间。
申请被拒绝,应该怎么办?
如果申请家庭团聚被政府拒绝了,只要你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在移民局递交行政上诉,或者是,在两个月的时间内进行法院上诉。只要你自己的材料都准备充分的话,则无需因为被拒绝了,从而放弃上诉。通常来讲,只要理由充分,上诉还是很有把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