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税务欺诈刑罚加重

  近日,西班牙部长理事会已批准了转介到国家议会条例草案新修订的《刑法》偷骗税行为以及社会保障,该草案的目的就是加重税务欺诈和社会保障刑法罪行。本期,中信法税将为大家详细的讲解这项变动。根据草案的拟定,税务罪行将加重最高刑罚为监禁二至六年,而在这之前是一至五年。此外,欺骗税案件时效期间成为10年而之前是5年。新的刑法条约应用于那些欺诈税金额超过60万或是犯罪组织,集团内所犯的欺诈行为以及阻碍或隐瞒身份骗取税款的纳税义务人。

  刑罚条约的改进

  此外,新刑法条约也建立了一些技术改进,旨在鼓励那些自愿纳税和正规纳税公民。这些措施也包括了对那些及时修复对财政局造成损失的人减刑。为此,纳税人在收到传票后的两个月内,得申请该减刑法。

  欺诈社会保障

  在最近新的欺诈社会保险案件来说,国家对这方面的处罚还是不够有效的,因此如果被抓到严重的欺诈案件,除了要罚款,还会判刑法罪名。尤其是对于骗取社会保障的那些”空壳”公司(没有模拟和真实活动的公司)判刑从五年改至到六年。该修正案还要求延长期限五至十年的期限。此外,它也减少了最低的欺诈社会保障金额,从12万欧元下到5万欧元,并且债务金额在在一个为期四年内的,也就是说,您在4年内如有欺诈税务局5万欧元, 那您的罪名就成立了。另外,那些对社会保障的资产造成严重损害或是故意的欺诈案件将也得到刑法的制裁。最后, 对那些公司或老板未没有帮一群工人上保险,而已经在正常上班,或是没有工作居留的情况下,也将会以刑法的惩罚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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