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班牙财政局相关法律规定,所有公司或者个人经商总址设在西班牙国内的商家,如果跟其它商家的年交易额超过3005,06欧元的话,需要每年上报347年度报表,该税收是不需要交钱的,财政局的目的在于统计所有商家之间的交易量,进而来防止地下经济的产生。举个例子,如果一个公司上报了一年中总共卖出5000欧元的货物,但是买家上报了6000欧元的话。
也就是说,那个买家谎报了税收,意图从财政局逃税。刚才我们已经提到,只要年交易量超过3005,06欧元就要上报该年度报表,但是,所有开店的商家都需要上报该报表吗,答案是否定的,根据目前的相关税收法律来说,包帐的商家不需要上报该税收,已经上报了180房租税总结的商家,如果其它交易量不超过3005,06欧元的话,就不需要上报该报表了。
在2011年之前,上报该报表的时候只需要把年交易量上报就行了,但是从现在开始,除了要上报年交易量外,还需要将交易量由季度来列明,除了上报的方式修改了之外,上报该年度报表的时限也有了调整,在2011年之前,所有的347年度报表要在第2年的3月份最后一天前上报,从2012年开始,该报表的时间调整到了第2年的2月份了,也就是说,如果在2012年跟其它商家的年交易量超过了3005,06欧元的话,要在2013年的2月底前上报347报表。由于2011年的年度报表是一个过渡期,所以财政局规定,一直到2012年的4月2日前都可以上报该税单。
如果没有上报该报表的话,根据所在区分的不同,每个财政局所能开出的罚款金额也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最低罚款是150欧元,不过财政局都会给一个优惠的(50%)。
在此,中信法税律师楼提醒广大商家,近段时间会收到买家,卖家或者是房东发过来的一些通知信,信上会清楚的列明全年的年交易量的总额,以及每个季度的交易量,如果收到此类型的信的话,提醒广大商家及时通知律师楼,以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